经典问答
  • 问:GB 10765—2021 和 GB 10766—2021 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

    答:GB 10765—2021 和 GB 10766—2021 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 / 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

  • 问: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有哪些修订?

    答: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 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

  • 问:东北酸菜是否执行 GB 2714—2015 ?

    答:“东北酸菜”如果是经微生物发酵而成的,则属于 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中定义的“发酵酸菜”,其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2014 食品分类系统中发酵蔬菜制品(食品分类号 04.02.02.06)的规定。

  • 问:复合型食品(如枣夹核桃仁)应如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答:“枣夹核桃仁”类食品,干果部分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用标准中相关类别的要 求,坚果部分执行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有关要求。

  • 问:GB 31639—2023 与 GB 31639—2016 的关系如何?

    答:GB 31639—2023 的范围包括食品加工用酵母,代替 GB 316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 问:GB 31639—2023 对原料做了哪些规定?

    答:GB 31639—2023 对于原料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菌种,二是除菌种外的其他原料。菌种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法规、公告和相关规定,如国家 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 以及后续审批的新菌种的公告等。菌种发酵及制剂化过程中所添加的原料应符合相 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 问:GB 31639—2023 适用于哪些产品?

    答:GB 31639—2023 中规定的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适用于食品发酵或作为原料添加到食品中的菌种制剂,不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直接食用的即食型菌种制剂产品以及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的传统发酵酒类或食品用曲,如酒曲、红曲等。

  • 问:GB 31639—2023 规定了哪些内容?

    答:GB 3163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为首次制定的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原料、感官、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以及标签等要求。

  • 问:GB 7100—2015 中菌落总数指标要求是否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的夹心饼干?

    答: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中的菌落总数指标不适用于添加了活 性菌种(需氧和兼性厌氧)的夹心饼干,该类产品在标签上需标示活性菌种含量,以明示产品类型。

  • 问:糕点、面包中酸价和过氧化值如何判定?

    答: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酸价和过氧化值指标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糕点或面包产品是否检测酸价和过氧化值应按照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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