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 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 塔格糖、奇亚籽、圆苞车前子壳为新食品原料;同意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 DSM17938)用于婴幼 儿食品;变更原卫生部 2009 年第 3 号公告批准蛹虫草的食用量、质量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增加
塔罗油为原卫生部 2008 年第 20 号公告批准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并扩大植物甾烷醇酯使用范围。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