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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 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 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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